法律问答

我和原单位于2007年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原单位要把我所在的部门整体承包给社会承包商?就利用降薪?调岗等手段强迫我和我部门的同事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与承包商签一份新的合同??对于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违约赔偿金?原单位给我们的答复是会支付?但是要到我们和承包商的合同解除以后才能支付给我们??我一部分同事没有和承包商签新合同??直接把原单位告上了法庭??胜诉得到了赔偿金?而我当时由于没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被迫和承包商与2009年2月25日签了新合同?请问我这种合同纠纷诉讼期是多长??如果我要起诉原单位要在什么时间以内

2018-12-27 18:5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一、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3、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起诉时应提交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工商查询材料。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 不同类型的合同,向不同的部门投诉。例如:生活消费类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律师聘用合同纠纷,可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
    对于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还有向法院诉讼的权利。希望以上建议能帮到您!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如果满足了相关的办理条件,应当干依法签订相关的借贷合同,从而完成金融借贷,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般难以确定金融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
  • 你好,单位不签书面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已经过,单位再提出所谓的延长试用期的要求,不能成立。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需要明确你入职时间,工作期间。建议找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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