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妻子生有一个女儿.我们是初婚.我女儿是2007年6月份出生的.现在想生二胎,去办准生证时,遇到麻烦(说不能生,要罚7.7万).我们两个现在都是农业户口,但是我妻子因为读书的原因户口转到学校了几年为非农业集体户口,毕业后,资料放到了档案局,2007年年底打回原籍为农业户口(在办头胎准生证的时候是非农业集体户口).请问我们两人现在的户口都是农业户口,根据现在的法律到底能不能生二胎?

我查阅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中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原为农村居民户口,因上学,参军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学习结束,退伍后,按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且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农村居民的规定.

2018-12-28 03:0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多年了,“提供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时间长达三十年,直到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只不过从“单独两孩”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只相隔了两年时间而已。
      而单独两孩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的调整,主要继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
    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  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因此,遵循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女方为城镇户口,男方为农村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可迁到男方。可以办理夫妻投靠的,但是现在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不容易,因为牵扯到分地,需要男方户籍地村委会同意以后才可以落户口,不过一般都很难办下来。
      女方户口即使迁到男方处,但是女方是城市户口迁过去也成不了农业户口,户口性质上还是会注明“非农业户口”几个字;这是因为户口性质会牵涉到计划生育、福利补贴、社保政策等问题;
      现在的潮流是“非转农”,因为农业和非农这两种性质户口在上学、就业、征兵等方面已经没有区别了,但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只限定是农业户口等等。
  • 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只要你们只是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管什么户口)。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你们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如果你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直接与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 关于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由单位出具一份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身份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口本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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