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的朋友盗窃,盗窃了现金和金银首饰????后来盗窃的人分了一个银项链给我朋友?????还把盗窃来的东西放在了我朋友的家里??

我朋友并没有参与盗窃,

过了几天?盗窃的人和我朋友都被抓了???从家里搜到了那些金银首饰?????结果第二天盗窃的人被放了???说是未满十六周岁????而我朋友关了48小时???第三天我朋友就被以盗窃的罪名给送到了看守所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请律师把我朋友保出来吗?能保的出来吗?就是取保候审?要是可以保是需要等审批才能出来吗?像他这种情况是可以以盗窃罪判刑的吗?还是以包庇罪?

刑事辩护
2018-12-28 11:2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盗窃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自首,退脏,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2.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  
    3.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甚微的;  
    5.盗窃未遂情节轻微的;  
    6.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包庇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行为。包庇罪属于公诉案件。包庇罪按照法律程序怎么处置呢?  犯包庇罪的人在侦查阶段如果被刑事拘留或被逮捕,可以缴纳保证金,申请取保候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属于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事前通谋的,按照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罪相关的刑法条文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因为盗窃罪满足相应条件而被取保候审的,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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