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可能会安排我调配到其他部门变更工作职能(不变更工作地点和变更工作地点两种选择,工资可能会降低),但是这两种我都不想选择。如果我拒绝的话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过去一年平均数的话包含年终奖吗?基数是否就是(12个月工资扣税和社保前+年终奖)/12计算?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我现在是只能等公司提出相关决定还是可以和已到期同事一起要求赔偿?
另外两年前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工作岗位已经有变动,但是工资未按岗位调配时口头承诺的金额签订,领导说后续公司走完流程可以补充劳动协议,此事直到去年才签订补充协议,前期将近两年时间工资都没达到。解聘时怎么要求补偿这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