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今年6月份入职了一家企业,入职时说试用期为三个月,十一假期前交上了转正表,十一期间公司安排值班,我是安排在9月31号(阴历八月十五)值班,值班并没有加班费,其后10月4号公司没人值班,领导叫我再去值班,我因生病没去值班,10月8号部门领导通知我交接下手续,没事就可以不来了,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期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我有考勤记录和工资证明,这样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仲裁的话,胜算大吗??可以申请补偿多少??这样我可以正常办离职手续吗??如果公司一口咬定说我是试用期不合格我仲裁可以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