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接到一个语音电话,通知有我的法院传票,今天最后一天通知,截止下午4点半将会强制执行,然后说按9号键查询,我按了9号键查询,对面问我叫什么,我就说了,然后说我的传票,我说什么内容,于是她说没有身份证我不好告知,我就这样把身份证和姓名透露了,接着她说我在今年2月19号在交通银行武汉洪山支行透支15315元,因为我没办过银行的信用卡,所以我说不可能,我没办过,她说那有可能人家用你的身份证办的,建议你报警,于是她说她可以直接帮我系统转接去武汉公安局,我想想有点不对,所以没听她的,请问一下只透露过姓名和身份证要不要紧啊,需不需要去当地公安局备案啊

其它
2018-12-30 14:0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传票的处理办法: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第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第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 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由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
  •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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