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五月份我的一位过去的同事,找到我要求我给他担保借款,他声称与区政府上班的一位同学和他人一起在做土方工程,前期赚了点钱,想再多投入一些多赚点,没有与我许诺有任何利益。还告诉我不要告诉他的妻子,他妻子和我在同一单位上班。还称他有房子,有妻儿,不可能骗我,他也跑不了。我出于想帮他的意思就同意了。给他担保了5万元,当时口头上期限是2个月,借条上没有利息说明!!

到了6月23日听说他因为玩六合彩输了10多万元,人就消失不见了。这时我才知道他已和他的妻子在今年2月已经协议离婚,房产给了前妻,房子以为有按揭还没有过户,他的前妻在他们离婚后还和我的同事说用他的工资交房贷。之前他离婚的信息,我们单位的同事都不知道,他俩离婚后还在一起居住,在一些场合还双双出现,都以为他俩没离婚呢!!

然后借款方就来找我催还借款,此时我才知道是高利贷,但他们只要本金!!

我通过关系询问道政府确实有一个同学在区委办上班,我就找到了他的这位同学,通过和他同学的谈话得知并没有他所谓的工程,期间我和他通了电话,他又称和一个朋友在廊坊有土方工程,具体的他又不说!!!

现在给他打电话一直联系不上!!

显然他是以虚拟事实欺骗我给他担保!

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他欺骗担保,撤销担保责任????

离婚
2018-12-30 14:3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吧。
    2、按时到庭,不要无故不开庭。如果你不去,可能会对你缺席判决的。
    3、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4、可以咨询律师。
    5、既然给别人作担保,就该有被债权人追债的思想准备。希望你可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替债务人偿还欠款,完了你也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回来。
    6、希望你可以妥善解决。
  •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1、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而言,贷款购房时,最好先选择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享受政策补贴性质的,所以贷款利率也会比较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也会比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低,换句话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是存在一些差别的。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都是减半的。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是没办法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是有别的路选择的,那就是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就是人们常说的银行按揭贷款。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付出主30%的首付,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一定的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同时也有能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