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安队长班长齐上阵????比德文保安群欧两退休建筑工
2009年12月10日,在潍坊昌乐比德文工业园施工、即将退休的建筑老工人曹某,被潍坊昌乐比德文电动车工业区的保安队长、保安班长和另一保安三人持械打断三根肋骨,并致右肺破裂,从而引发严重气胸,右肺压缩45%,面部出现青紫现象,双肩耸动,呼吸困难。由于抢救及时,曹某现已脱离危险,但部分神经无知觉,另因身体多处受伤,用药较多,伴随发生肝功受损。
事发后,昌乐朱留派出所积极接警,调查迅速,对案件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了取证和笔录工作,法医鉴定处也以最快的速度对受害人伤情进行了鉴定,依法鉴定为“轻伤”。现场证人证实:曹某当时没说一句话,因事发前饮酒过量,已无法站立,失去自我保护能力,自始致终处于倒地被欧状态。事发原因:(据证人口供,有录音)“曹工因中午饮酒,坐在路边抽烟,保安(事后认定为潍坊比德文保安班长)从巡逻车上下来说曹工骂它,曹工当时没说一句话,更没骂人,我们说他喝多了,然后就扶曹工回宿舍,保安就在背后骂我们,辛工(另一即将退休人员)转身和他理论,发生推搡,此时两保安带木棍过来开始对曹工与辛工进行殴打,用木棍往身上头上抡,曹工被打倒后,他们就用棍子往身上打,也用脚踢跺……”
事发至今比德文方面及三个行凶保安消极对待此事,厂方更是推卸责任,让三保安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受害方与三保安交涉。未对受害方进行探视、未支付一分医疗费用。在朱留派出所的协调下,受害方同意与比德文方进行和解,负责和解的是比德文厂里的一位姓纪的女部长。受害方根据相关计算提出20万元的初步要求,包含医疗费6万、误工费2万(6个月)、陪护费9千(3个月)、住宿费2千(3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2千、营养费5千,及和解赔偿金10万。比德文的这位女部长态度强硬,在没给出和解的条件的情况下,率先放弃和解,致使受害方决定对三保安进行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同时要求比德文公司负相关责任。我想自诉该怎么做?

2018-12-31 05:1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误工费、伙食费与当地公务人员的出差补助、医嘱证明和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等来确定。
    营养费或伙食补助一般按当地公务人员出差补助计算(具体参照各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条例);
    营养费的期限按照其主治医生医嘱证明计算;
    伙食补助按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及住院天数进行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可按照医嘱,持续误工的,也可计算至定残前一日。(收入状况即事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无证据证明平均收入的,可以根据统计局的同行业标准计算。举例:受害人是出租车司机,单位用不愿意出具证明,可以按照上年度运输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 1、鉴定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何赔偿。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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