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担保公司办了一张信用卡他们收取了手续费之后还要给他们打5000才给我激活卡,请问我是不是被骗了

银行
2019-01-01 02:0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手续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担保的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 你好,您问的我国规定了银行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这个问题,我做出了以下的解答。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 担保公司的实质是个人或企业向银行借取资金,但借款过程中银行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降低风险而需要个人或企业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做信用担保。其中,要求担保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承担借款人风险的能力,银行会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进行审核,在指定工作日给及放款,而此时担保公司承担的是担保责任,收取借款人的是担保服务费用。
    P2P网络信贷与传统的投资理财和担保公司有很大区别,它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大环境下资金运转的有效趋势。
  • 被人骗骗着签了担保合同合同还是有效的,除非担保人举证自己被骗或者胁迫等情况下签署担保合同。合同则无效。
    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合同建立在主借款合同项下;
    3、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担保也就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