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结婚共同生活了16年,当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16年后,老头过世,立有遗嘱(已经公正过)把自己的一半房产留给老伴。老太太继承了老头的一半房产再加上自己的一半,这时,该房产是老太太自己单独所有的,且房产已经过户到其名下。但是老头的子女说房子是老头的,让老太太搬走,不断的上门吵闹,一段时间后突然不再去了。就这样又过了10多年,现在老太太也去世了,突然上门找老太太的亲生女儿要分房产。经过多方咨询,老太太的女儿赵女士了解到,未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老太太又仅有赵女士一个女儿,所以房产理所当然应该是赵女士来继承。现在,让赵女士十分烦心的是老头的子女们不断找上门,若拒之门外则闹得邻里不宁,若打开门见面,又实在是没什么同对方可讲的,赵女士本来身体就不好,深怕一言不合,情绪激动就犯病了。而且,对方还坚持不上法庭打官司,只是不厌其烦的找上门。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赵女士的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