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泄漏给陌生人,会不会出现银行卡的金额被盗取,还有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的现象

银行
2019-01-01 12:4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盗取他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中的财物取出或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价值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据特别巨大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可以在以上范围内制定自己的标准。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银行卡被盗刷我们要做的工作如下:  第一,及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为银行卡办理短信提醒业务,第一时间掌握卡内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一些持卡人未办理此项业务,在数日之后才发现盗刷交易,增大了留存及收集证据的难度。
      第二,拨打银行客服热线挂失。在收到短信提醒后,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热线挂失银行卡,将自身损失降至最低。同时,由于银行卡盗刷案件多为异地交易,省外、境外盗刷案件多发,持卡人可通过客服了解盗刷交易的地点,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第一时间留存银行卡凭证。要想证明伪卡交易,持卡人需要举证证明在涉案交易发生时,自己手中保管着真实银行卡。司法实践中,有的持卡人请亲戚朋友出庭陈述整个见证过程,但是,因证人与持卡人存在利害关系且缺少辨别所见卡片真伪的能力,故此类证言证明力较低,难以作为认定伪卡交易的证据。
      正确的做法是,持卡人第一时间到附近的银行柜台、ATM机或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只要在终端机器上使用了银行卡,不论是取款、查询、消费,还是账单打印等操作,均会留下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伪卡交易的有力证据。
    此点至关重要,因为一旦错过时机,将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补证。在异地盗刷的情况下,假如持卡人的上述操作与盗刷交易存在时间间隔,若该间隔在合理期间内,能够排除人卡分离及银行卡从一地挪至另一地的可能性,也可以达到证明目的。
      第四,尽快报案调取交易录像。在持卡人报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调取涉案交易的录像。若通过录像能够辨别出交易卡片的颜色、图案与真实银行卡不一致,则可据此认定伪卡交易。
    由于银行或商户保存录像的时间有限,故调取的时间越早越好。需要注意的是,录像的清晰度比较关键,若仅能看出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是不能据此推定伪卡交易的。当然,若公安机关抓获了不法分子,查清交易卡片及密码获取的全部状况,更有利于持卡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
      除上述维权要点之外,提醒广大持卡人,重视用卡安全和风险防范,了解常见盗刷卡作案手段,防止他人获取取款密码,从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 网络借贷存在缺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容易泄露,造假。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3、你父母没有法定义务为你弟弟偿还。
    4、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