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上海闵行颛桥的房产(68平米)离婚后由我?女儿和前夫各得三分之一,该房屋贷款25万
由我承担,坐落于金山区38平方房产归我所有,离婚后共有的那套房一直由前夫单独使用,现我已经再婚,我名下有2套房均为我和现在丈夫共同所有,由于要抚养孩子和还银行贷款,觉得压力大,想要回属于我和孩子的那三分之二房产,我愿意出房子三分之一的折价款给前夫,如果前夫愿意给我们三分之二的折价款也可以,但是因为前夫已经60多岁了,收入不高,又没有存款,而且名下只有这一套房产,他既不会答应房子给我们,也不会答应给我们折价款,亲戚朋友说我即使去起诉,也拿不到属于我们的房产,除非等他死了,如果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