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因杀人罪入狱13年了,现在还未出狱。因长期没有生活在一起已经没有公共语言也没有感情了,想与其离婚,财产方面应如何分割?当年因赔偿对方,家中的财产除一栋房子外全部用光了,为了孩子上学换一个环境,与丈夫协商经他同意后把房子卖掉了。孩子上大学之后,重新买了一处房子,现在的这栋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起诉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当时的学费生活费等都由我一人承担,每年往丈夫在狱中存的生活费也由我个人承担,就此是否可以在分割财产方面主张丈夫支付其应承担的部分?

离婚
2019-01-02 20:5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如需帮助争取财产和抚养权,请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 这里涉及到民法理论中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之后即成为产权人,对于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权权益。其用于支付房款的银行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虽然从表面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也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在做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不改变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另外,婚前和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并且已经付首付款,这可以作为拥有该房产的证明,而房产证只是拥有产权的标志,即使没有办理房产证,该房子依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现不再承认夫或妻一方的可经过一定时间而自动转化为。因此,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当不再存续时,房屋的产权没有变动,程女士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解除而发生变化。

  • 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 1、协议离婚后,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2、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