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合同约定欠租十天就可以解除合同,他拖欠了我差不多十五天,我想解除合同,但他后来把租金打到我的银行账户里了,是不是我就不能根据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了。

2019-01-03 05:5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 首先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是否符合法律和双方的约定,如果属于合法解除则公司无需向你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其次,若公司属于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或解雇通知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最后,申请劳动仲裁至劳动仲裁结束的的时间通常是2个月
  • 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子租出去后,屋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般来说房子出租后,出租人有保障房屋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如果出租的房子中有自然损害的,出租人应该及时修缮,做好维护工作,避免给租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如果出租人已经合理的履行了该义务,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对于出租屋内发生事故是由于承租人自己原因造成的,房主不承担责任。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具备以下条款:
    1、房屋租赁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
    2、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注明标的物,也就是所出租的房屋。
    3、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注明租赁用途。
    4、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期限。
    5、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具体租金。
    6、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房屋的修缮责任。
    7、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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