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12.12.20号在某公司上班,以前有好几份合同,最近两份合同一份07-09年一份是09-12年12月20号,2012年12月18号领导通知我合同到期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不签合同。
问题一,新的合同法规定签两次合同后,除员工自愿好像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问题二,公司给我5个月我去年平均工资,这个补偿对吗?
问题三,离职体检,身体不合格可以要求补偿吗?(厂里有噪音,几年下来每次体检耳朵都有问题,70左右,一直没换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3 13:53: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