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是否可以规定试用期三个月,过了试用期后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3 18:0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和这家单位来处理。
      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单位、派遣公司三方来解决,如果你公司解聘你的话,你会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 试用期也是劳动期间,适用下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  
    1、试用期期限:  
    (1)工作在一年以上者,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  
    (2)在试用期间,公司会对试用员工进行考察,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在与其进行相互沟通后,确定试用员工是否可以提前结束或需延迟试用期限。  
    2、试用期工资:  
    (1)试用期工资(即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公司对试用员工通常会根据学历、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其标准工资。  
    (3)试用员工学历在本科及本科以上者,标准工资为2000元/月,学历在专科或专科以下者,标准工资为1500元/月。此外,公司也会根据试用员工所具有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来进一步确定其标准工资。  
    3、试用期相关补充说明:  
    (1)公司定于每月5号发放工资,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每月会先发放80%的标准工资,其每月所剩余20%的部分会待其成为正式员工后再给予一次性补发。  
    (2)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会按照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勤。  
    (3)试用员工会根据其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评。  
    (4)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