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3.4.15日入职一家酒店(试用期说3个月),2013.10.31日离职,在此期间没有签合同,但是公司给我交了9、10、11月份的保险,后因个人原因,于2013.11.30日又回这家单位上班,合同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是在2014.1.24签的。我的问题是:1、2013.4.15-2013.10.31这期间我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前四个月的保险和赔偿双倍工资?这期间我只有10月份的排班表、工资卡(银行卡是以单位的名义办的)和公司交的社保证据,这些证据是否充足?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否为一年?如果是,我应该在什么时候之前去进行申述?2、2014.1.1-2014.1.24这期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我有12月份,1月份的排班表,工号牌,工资卡3、一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是违法的,公司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对我个人有什么好处?4、怀孕期间,公司是否有权利开除员工? 本人于2013.4.15日入职一家酒店(试用期说3个月),2013.10.31日离职,在此期间没有签合同,但是公司给我交了9、10、11月份的保险,后因个人原因,于2013.11.30日又回这家单位上班,合同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是在2014.1.24签的。<p><p>我的问题是:<p><p>1、2013.4.15-2013.10.31这期间我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前四个月的保险和赔偿双倍工资?这期间我只有10月份的排班表、工资卡(银行卡是以单位的名义办的)和公司交的社保证据,这些证据是否充足?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否为一年?如果是,我应该在什么时候之前去进行申述?<p><p>2、2014.1.1-2014.1.24这期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我有12月份,1月份的排班表,工号牌,工资卡<p><p>3、一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是违法的,公司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对我个人有什么好处?<p><p>4、怀孕期间,公司是否有权利开除员工?

仲裁
2018-07-20 13:3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三)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工资

  • 1、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2、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跟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无关,那是单位的事。
    3、补齐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
    4、如果自己离职则不能取得补偿。如想取得补偿金,可以单位不购买社保、不足额发放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