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告强奸,对方只是口头告我,并没有证据,警察传唤我,我可以去吗?去了会不会被拘留?

2019-01-03 23:3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被告强奸刑事拘留还能调解吗?强奸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不能和解。双方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建议及时报警。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人搜集证据,只要受害人及时报案即可。  从公安局的角度讲,强奸案件接到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报案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对发案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并且由法医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检查,提起痕迹物证。
      根据《刑法》第236规定的强奸罪,目前理论界通行的认识是,认为本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采用的手段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都具有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特点。
    因此,判断被害妇女是否属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是认定强奸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因此,本着以上重点,收集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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