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网站,是对品牌店铺做简介和商品展示的,这些店铺都是正规的品牌分店,这里面涉及到logo的使用,请问对于已注册的商标,我对这个品牌做简介算侵权么?

商标
2019-01-04 07:4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的注册条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二)禁用条款  《商标法》第8条规定了以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和图形;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的文字、图形;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上述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三)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四)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第八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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