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7年的时候,我男朋友还没有18岁,当时他跟别人一起去打架,自己没有下车也没有动手,动手的有两个是他喊去的人,今年5月14日公安局将他逮捕关在了看守所,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我想可能对方伤有点严重,这个案子现在是重庆重案组的人在查?,如果会判刑,可不可以花钱搞那个取保候审,还有要多久的时间才会通知我们,如果案子一直在调查,就一直关在看守所吗,动手的有两个是他喊去的人,今年5月14日公安局将他逮捕关在了看守所,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我想可能对方伤有点严重,这个案子现在是重庆重案组的人在查?,如果会判刑,可不可以花钱搞那个取保候审,还有要多久的时间才会通知我们,如果案子一直在调查,就一直关在看手所吗

刑事辩护
2019-01-04 09:0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安局发的逮捕通知,说明检察院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已具备逮捕条件,原来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逮捕强制措施。现在找哪个部门也没有用,这个阶段都是公安局管辖,只能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司法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影响身份证到期换领身份证,带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派出所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即可。
    一、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流程: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三)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只要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接到被羁押通知后就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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