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用工合同丢失,人社局认定不了劳动关系,可不可以由法院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4 12:2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分为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a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b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c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以签订a最为普遍。然而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规定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b的情形。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丢了是可以找单位补办的。
  •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指相对于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其构成也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因此,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也应该从这三方面去考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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