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变更和法人代表名称变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06 08:3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第一,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也可以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第
    二、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有章程的话,可以制定章程修正案)。  第
    三、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如果为首次召开股东会的话,制定首次股东会决议)  第
    四、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一式两份)  第
    五、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第
    六、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第
    七、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以上是法人变更和股权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希望有帮助。
  •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及相关内容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受理、发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 经营范围变更首先需要在你们公司内部形成决议。基本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就行了。
  •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所规定的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之一者,均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实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