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时为了村里面有地和其它的东西分把户口迁到了婆婆名下但当时婆婆名下只有小叔一人,我老公的户口没有和我们的在一起,但等到村里把地分下来时婆婆和我分家了,《在分地的当时我和我小孩共有三人分地》户口本上共五人分地。家是分下来了分给我的东西所有的都是口头上的,而且我连三分之一都没有分到那天婆婆走了所有的东西都会在小叔的名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2018-07-20 18:4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有同样问题的人不用着急,去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要证明,难度比较大。但口头分家因为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作为行政部门是不应当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因此,应当综合农村习惯和法律的考虑,而非教条主义地单纯依靠登记予以审判。
    只要大家的意思表现真实,无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情况。即可宣告口头分房协议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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