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租户,与上海某商场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其中有一条“消防、空调系统必须聘用商场书面指定的承建商,乙方并承担由此而

引发的一切费用。”

先商场口头指定A为空调独家承建商,给我的报价极高。我自己找的B报价较为合理,但商场不接受。问商场做法是否违法,我应怎

么做

2019-01-06 19:2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明确要租赁的商铺或者物业的地址面积、范围以及租赁用途:

    1、比如本店铺位于天津市某个区某条街多少号一定要明确,具体的面积大小也要明确,还要强调范围,并要落在图上。一定要在房屋结构图上画出您的范围并列在合同上,因为如果没有明确的范围,可能今后某个通道或者某个墙都会起争议。

    2、写出做什么用途,比如做餐饮、家居。先要确定您要做什么然后再签合同。比如您要开餐饮或者美容院就一定要先限定,在合同上写明。要做什么一定要表达出来,以防一旦有冲突的时候业主或者出租方拿这个和您找麻烦,这也是双方一起定的,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可能的冲突。一定要限定明确的表达用途,如果将来您要做别的业态,完全可以跟出租方去商量。

    二、明确租金的相关事项:

    1、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先,要表明租赁日期和房租交付方式。要写明哪年,打印清楚并且不要在打印的过程中留下空格,在后面要附上大写。其次,要表明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按季度、还是按年,一定要有明确的标明。最好不要说每三个月支付,要更明确一些,最好写明是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还要说明法定假日往后顺延,比如每月3日要支付这笔钱,但是10月3日大家都休息,这个是要顺延的。这么做是防止有些人说房客写的是3日就要3日把钱给房东,另外要注明拖延交租金应该付的滞纳金数额。再有,还要表明支付的方式,就是用现金还是支票来支付。最好标明现金或支票方式,否则也有可能说用什么给您抵押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租金的调整:

    在合同中要注明对租金的调整时间和方式,一般的常规情况是三到五年后房东就可能会递增租金,所以承租方不要觉得三到五年递增2%等等就不愿意。如果房东不能判断会涨多少的话,他就会一年一年的去签。但是如果您是在做高投入实体的时候就要多签些时间,否则一年以后房东完全可以把您哄出去不跟您签,那么您的装修就全浪费了,所以这些一定要考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5条、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综上,应当采用书面行为而未采用书面行为,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62条仍然不能确定的 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免造成不定期租赁合同纠纷。
    给双方带来不便。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1、单位安排过专项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任职期间给公司造成过损害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情况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提出离职,克扣工资都是违法的,如果个人有精力的话而且克扣工资数额较大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让公司支付。
  • 设备租赁时一定要注意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设备使用人和被租赁设备管理人之间的交易必须合法,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不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就是要有合同,有合同必须有公司名称,没有公司名称就要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但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否则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依据就是愿不愿意签合同或者有没有合同并能承担起责任,不愿签就不能租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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