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也是婚前办理好的,如果现在我老婆想要把名字加进去,假如以后要是离婚的话,房屋的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在婚前办理了婚前房屋财产公证的话,又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1-07 02:04: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1]

  • 1、如果财产不做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是该财产的50%,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2、如果财产做了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时该财产的全部,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3、也就是说,财产是否婚前公证不影响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只是影响遗产的多少!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这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