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他因为吸毒,被处理十五天监外执行,十五天之后让他社区戒毒?我有一个朋友他因为吸毒,被处理十五天监外执行,十五天之后让他社区戒毒,到时候他没去,公安联系他让他去,说不去就通缉他,他该怎么处理,

2019-01-07 11:1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社区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相比,自由很多,但戒毒效果不是很多,全靠自己的自制能力。  相关法律规定: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 关于社区戒毒的刑事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