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2007年10月拆迁至今没拿到房子,我爸爸早逝,妈妈在拆迁前重新结婚(有结婚证),房子产权名字为妈妈,能否通过公证处公证即刻把产权转入子女名字?因为拆迁后的房产证要拿到房子的两年以后才可办理。如可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相关手续及费用是多少?急盼回音,谢谢!

公证
2019-01-08 12:2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事宜: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目前需要在国内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主要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
    这些都是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包括国内和国外合法缔结的婚姻。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一般是:
    1、当事人准备材料,包括证件、以及各种证明材料;
    2、将这些材料提交公证机构;
    3、公证机构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和公证,并开具一定证明效力的公证证明;
    4、当事人领取和使用相关证明。
  • 最新房产证办理费用: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
    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
    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
    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实地质询时为准。
  •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方的名字,一般会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