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中科智融资担保公司办信用卡可信吗前期只要100元费用

2019-01-10 19:1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 办理信用卡不需要担保人、因而也不存在更换担保人一说,只要符合办信用卡规定可以申请办理,如下:  
    1.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  
    2.收入、资产要求: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能力要求:有良好的信用和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  
    4、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
  • 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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