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驾驶证考试已经过期,请问怎样办理注销原档案资料?据说注销后才可以重新报名考试??谢谢

2018-07-21 12:5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车辆管理所有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驾驶证换证过期怎么办:  “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可通过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确定后,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驾驶证时,驾驶人应持《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和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提交的证明、凭证,到原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住址所属车管所,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的规定,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换证期限: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一、驾驶证会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二、驾驶证被注销该怎么办  
    1、驾驶员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系统注销:鉴于这类驾驶员的数量较多,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一行为没有社会危险性,目前,公安部及省交警总队还未作出相关答复。建议驾驶员等待一个阶段。  
    2、被注销后如果想想考取新证,驾驶员本人到车管所的驾驶员管理处14号窗口申请注销,系统会在24小时内执行注销程序。此后驾驶员持身份证到2号窗口报名考试即可。因申请人曾有过驾驶资格,并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因此不需要再经驾校培训。考试费为400元。申请注销后,计算机系统将删除驾驶员的全部档案信息。再次申领将被视为初考。原驾照驾龄不会被保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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