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离婚后.我们房子是农村宅基地结婚前4个月审批的我户口在里面.动迁我可以分到房子吗.我个人是无工作.无经济来源!我本人没有房子.动迁的时候我户口还在在里面.我可以拿到动迁房子和动迁费吗.?老房屋的产权是我和无关。但是他们造房子就是我们结婚才造房子的离婚时候我们是协议离婚.我拿到我们2个人房子的25平方米.她爸爸应该知道.我怕她爸爸万一说没有通过他同意.我们的协议是法律上无效的.现在还没有动迁但是动迁组已经在2011年4月就在我们哪里办公.动迁组在我们村里公告上写的11月底必须结束动迁.

离婚
2019-01-11 10:5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后变更产权人名字是否需要缴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 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一顺序,当然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
    2、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屋继承的公证是继承公证里的其中一种。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可到收件窗口领取)。
    4、交易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若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如果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离婚后宅基地如何分割?
    1、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宅基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住宅是人类安生立命之所。离婚时,对财产的关注也离不开房屋。在农村,宅基地就成为离婚分割财产重中之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