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母亲被店家宣传的彩虹门栓在地上的绳子绊倒,事情发生在晚上,没有灯光,商家也没有指示牌,当时我母亲膝盖肩膀肿疼,老板让店长领着去的医院,但当时值班医生是眼科医生,膝盖拍CT是拍不出来,我们要求做磁共振,店长不肯,老板开始不接电话。第二天我母亲觉得疼痛难忍,自己去拍的磁共振,结果显示是半月板撕裂,无法复原。目前正在住院打点滴,而联系商家一直不肯接电话。现在的问题是1.我们在医院看病现在是自费,如果走医保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2.如果打官司商家承担的责任是多少?3.证据方面我们需要有哪些?谢谢您!我会在线等。母亲因为这个事已经抑郁好多天了,半月板撕裂如果尽早手术还可以有希望,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回复!

消费者维权
2019-01-12 07:3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打官司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证据的收集、聘请律师及准备庭审
    在打官司的准备阶段,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举证不能的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现实中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失没有办法举证而导致输掉官司的情形并不少见。基于证据的重要性,就算手头上暂时没有证据,也要想方设法去取得证据。例如:在不存在借据或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通过与债务人以书面的方式重新确认债权的形式取得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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