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月前,我弟弟过生日,请朋友在深圳沙湾的一家夜总会唱歌。九月八号中午十三点三十分左右,沙湾派出所一民警将我弟弟弟,媳从租住房带至沙湾派出所。九月九号中午十一点多,我们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一保安告诉我们:他们涉嫌抢劫,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我们经多方了解,当晚夜总会大门前发生了打架斗殴[其中一方是我弟弟的朋友],我弟弟因当晚在包房酒喝多了,我弟媳带着五岁女儿在身边,他们一直没有离开包房。[有多人可以证明]现他二人无辜被关押了二十天,我们多次到派出所交涉无果!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