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诈骗案法院审理中,受害人要向法院提交第三方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诉求,请问应该何时提交?

2019-01-13 11:4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该规定的重大突破体现在:1.该规定第一次通过司法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范围及受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作了统一的规定。
    2.以前下发的复函性司法解释,对处理相关案件产生的实际影响依据法律的确定性原则予以规范。 3.解决了1990年二个相互矛盾的复函冲突问题。 4.确立了财产犯罪受害人的民事诉权,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挽回其物质损失的前提下,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则,避免财产犯罪人以外的共同侵权人逃避民事责任
    共同侵权人的行为虽未构成犯罪,但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将他们作为共同侵权人起诉,就使他们能够承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受到应当受到的民事法律制裁。
  • 合同诈骗公安局经侦队立案侦查,说明这个案件已经涉嫌犯罪,作为受害人或者当事人应当配合公安局调查取证。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合同诈骗六万八千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受害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
      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则被害人应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如果诈骗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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