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危房改造申请报建时,报建人提交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报建人的名字,住建局会批准吗?

2019-01-13 12:2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的申请工作流程  
    1.划拨用地申请: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准入条件用地单位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主要包括: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建设内容、规模与此同时申报情况相符。  
    3.符合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3)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4)建设内容、规模、用途明确。  
    4.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区(县)两级危改办立项批复,且在有效期限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准确;
    (3)危改的具体方式明确;
    (4)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5)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6)建设内容、规模、用途与实际相符。  
    5.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建委开发办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内容、面积、用途与申报相符;
  • 房屋改建是指业主对住宅进行普通、简易的装修,房屋改建事先应当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改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办理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权属,可以预防很多土地纠纷的出现。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材料: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f、协办函(国土分局)。
  •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
    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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