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用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6月试用期过的时候,他们说口头说转正,然后办五险一金什么的,结果办了两个多月也没办完。期间一直工资一直拖欠。
8月,公司说要裁员,然后通知我这个不算正式员工,要直接清退。
麻烦各位老师指点一下这种怎么办啊。
我有几个地方不明白:
1:劳动合同是约定三年的,其中包含试用期了,试用期过了之后,需要另外签订合同才算正式员工吗?
2:我那两月工资能要回来吗?
3:合同是正式的三年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有几条,我不知道怎么解读,麻烦给看一下,是不是被坑了:
”试用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转正并给乙方办理转正手续。“
”如果甲、乙方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则通知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