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年经朋友介绍在大康跟一位本地人买了一块地皮准备起房子,一共25万,先给了5万定金.没有任何手续的,就双方签了一份合同,还有第三方人担保.后来1年过去了,一直用任何理由说起不了房子,最后才知道那地皮不是那个人的,后来就还了4万给我们,又写了一张欠款1万的,但是1年又过去了,到现在还没还钱,打几百个电话也不接,去他家也找不到人。请问欠钱不还一定算诈骗吗? 前年经朋友介绍在大康跟一位本地人买了一<p>块地皮准备起房子,一共25万,先给了5万定金.没有任何手续的,就双方签了一份合同,还有第三方人担保.后来1年过去了,一直用任何理由说起不了房子,最后才知道那地皮不是那个人的,后来就还了4万给我们,又写了一张欠款1万的,但是1年又过去了,到现在还没还钱,打几百个电话也不接,去他家也找不到人。请问欠钱不还一定算诈骗吗?

2018-07-22 07:5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债务人还款
  •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赌博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却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赌博是明令禁止的,不得赌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和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
    本案债务是因赌博所生的债务,因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然不产生债的效力。赌博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又称违反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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