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转正。我是在8月12号左右向店长提出离职,说是坚持到8月20日,店长说是让我上到月底,然后我没有给予回应在上着班。在8月25号左右店长让我填写转正表格,说是九月转正,我就填写了。(我问了公司其他员工说是填写了也可以正常离职)因为是9月才转正,我是8月底就不干了。。但是现在8.28日我和店长提出不干了,说是上级经理不批准,让我找经理。我给经理打电话,经理说是没有收到店长的书面申请不批准,但是我在8.12号已经和店长说过离职了!经理说如果我执意离职就按照流程一个月的工资扣除。这个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