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分房???父母在世???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大女儿和她丈夫孩子是独立户口??小孩是女方姓氏,二女儿出嫁育有两个儿子但是户口都在父母户口本上,现在要分房??按宅基分房?,父母分的房子有900多平方???给二女儿340平方,??其余都给大女儿??二女觉得分的不公平,和大女儿协商不了,要不要打官司?让法院判??(另外大女儿户口本和父母不在一块??,自己和丈夫孩子是独立的,并且也分的有300多平方房子),现在问题是,?父母偏向大女儿,假如二女儿打官司要求平分房子可以吗???法院会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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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
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出现过因对方更改小孩姓名而拒绝支付
抚养费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婚后孩子改姓而拒付
子女抚养费。因此,离婚后一方更改孩子姓名的,不能成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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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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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有一下几种,每种继承的继承方式,分配方式都不一样。
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
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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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独立户口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
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否则,一般是不允许分户口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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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