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被狗咬伤,说是被告家中的狗所咬,?要求被告赔偿。但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被告家中的狗所致,而迫使被告承担一半的医药赔偿,并要求签订赔偿字据。被告无奈签了字。后来被告感觉很冤,既然不是自家狗所致,为什么要赔偿,决定不赔偿。于是原告提起诉讼,在诉讼状中,原告以被告家的狗咬人欠款为由,要求被告还款。?

请问律师:被告是否可以要求撤销该字据,理由如下:首先,该字据签订的依据是原告被被告家的狗所咬,但是否是被告家的狗所咬还未查清,这一事实还未确定,所以请问该字据是否有效,如果现在能够证明(被告可以拿出一些间接证据以及事实推理证明不是自家的狗所为:如咬人地点离被告家有500米,较远;一条狗同时咬伤两人,说明是疯狗,但被告能够证明自家的狗不疯;同时,被告能够证明当时存在另外一条疯狗)对方不是被告家的狗所咬,是不是就可以撤销该字据了?其次,签字过程中原告一方有6人在场,而被告只有一人且是老头,对方冷言相对(原告一方有一人说不签字就打他),而被告无思想准备,被迫签了字,另外,被告陪同原告去打针,也是原告一方多人强行及诱骗将被告带去的,这些属于胁迫的范畴么?谢谢!!!

2019-01-16 12:08: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狗咬人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它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轻伤的赔偿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数目不等的金额,有高有低。
    若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诉讼了。
  • 狗咬人如何赔偿,首先起诉狗主人要求损害赔偿,通过法院判决把狗主人侵权事实确定下来,也为将来万一患狂犬病保留司法证据。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但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明确了隐性伤害“狂犬病”的诉讼时效是在病发确诊后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 如果将来真的发现患病,仍可以要求狗主人赔偿
  • 被咬伤者,我们建议双方可以到当地村居委调解委员会调解,还是调解不了的话,建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话需要相关的基础证据,例如证人证言,医疗费用清单等等,还有起诉状的书写。建议起诉之前可以找个宠物伤人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或者可以找律师代写起诉状。
    这其中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

  • 1.狗咬伤你朋友,这明显是侵犯了你朋友的人身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狗作为狗主人的财产,对狗有着管理义务。由于管理不慎,所饲养的动物造成你骨折损害,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方有一个免责事由,如果你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方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在下面两种情形下,对方完全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比如没有栓狗链等。第二,该狗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4.你朋友应当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5.对方拒不赔偿的,你朋友可以依法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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