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姥爷于今年7月去世,去世后留下7万多元的丧葬抚恤金,他一共4个儿女,我母亲是老大,结果抚恤金全被二女儿领走,期间我母亲曾找过她跟她说大家都有份,让她拿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了,她可以适当多留一些,但是她不同意,她说她照顾我姥爷到去世应该都是她的,她没管我母亲要抚养费就不错了,(其实我姥爷并不是一直住在她家,我母亲是最先照顾的,不只是我姥爷,还有姥姥,后来姥姥去世了,我姥爷在身体逐渐康复后回到了自己家,后才被二女儿接走,我姥爷到她家后,她不尽心伺候,每天把我姥爷自己扔在家,自己出去玩,导致我姥爷在她家住了17个月住了13次院,最主要的是我姥爷住院按百分之九十报销,每月也有4800多的工资,在我老家算是很高的工资,二女儿打工每月最高也就能挣到1500元,所以我姥爷的工资完全够支付生活费及医药费了,剩下的钱就当是她的护理费了,我们家的原则就是谁照顾谁领工资,三女儿在外地无法照顾我姥爷,但是她曾提出要接走照顾,二女儿不让,结果就不了了之了,大儿子也在我姥爷住院期间去照顾陪床,可以说4个儿女都曾尽到过义务了,可是二女儿就认为老人是她照顾到最后的这些钱都应该是她的)现在我母亲和其他两个儿女起

2019-01-17 09:3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建议你们几个子女妥善协商,互让互助。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死者的医药费、丧葬费也应首先由配偶、父母、子女承担。但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中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可适当多分抚恤金、少承担或不承担医药费、丧葬费等费用。
    因此,如果进行诉讼,法院将查清具体事实,酌情处理。
  •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 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并且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来分担的,则可以请求法院一并作出判决。
  • 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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