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5年朋友贷了四万块钱,因为是在农村信用社需要农村户口,所以朋友请求其舅舅顶名签字贷款,贷款人他熟悉一切顺利。买卖后来赔钱了,收回的本钱只够付了两年的利息,以后此事就放下了。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会去朋友家查封吗?

2019-01-17 11:1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财产保全已然成为起诉追债最常见的财产保障方式,具体程序也并不复杂:

    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原告)在起诉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万通融资最快1小时可向法院提供保函。
    诉讼财产保全除了在起诉时申请还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金额的30%。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做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解除。当事人义务履行完毕后或保全期限届满未续行的,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 强制执行是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因此该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 工伤赔偿可以起诉的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搜索行的。
  • 法院查封房产的手续: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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