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丢了,可是我的户口是广东的,我一时回不去,我能在合肥派出所补办一张临时身份证吗?我急需挂失我的银行卡。

2019-01-17 11:5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登记结婚(包括结婚证的办理),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要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出示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有一方由于户口本丢失,不能出示户口本的,可使用两种方法:一是随带本人户口本,抓紧补办身份证;二是如果婚期临近,来不及补办身份证,可以先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因为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必须建立在身份证办理的前提下。
    身份证办理周期较长,如果有急需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身份证加急业务,7日内办理完毕。
    申办临时身份证的,自递交申请之日3日内办理完毕。
  •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婚姻登记可以用临时身份证
      民政部对外公布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了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凭户口簿复印件可登记
      根据很多人因条件所限难以提供户口簿的情况,《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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