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属在08年10月6日在开封市大梁路自行车道骑电动车被一辆从行车道上急速转弯的商务车的后部撞倒,电动车前轮严重变形,电池冒烟,人到医院检查,没伤到骨头,但需要静养,膝盖淤青,现场有巡逻武警和我家属的同事做证。事发后第二天事故大队找到肇事车辆,经几天调解不成后,我找办案发警要卷宗时,他说此事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原因我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即电动车前轮没有商务车的漆,对方现在只承认在事发时间从现场经过没有发现肇事),办案民警的结论正确吗?我一个外地人该怎么办?

2018-07-22 11:1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无证驾驶且逃逸,那么将会承担全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你是车主,按照一般诉讼原则,你和司机都是被告,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有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也是被告,如果司机没有赔偿能力,一般是你先陪,你赔偿完毕后在想司机追偿。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根据以上细则,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医疗费、住院急救的话,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二次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如果你的车辆还在的话,对方在耆宿时还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你的车辆,以确保执行顺利。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赔偿基于两方面,一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均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的综合性鉴定文书(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虽具有行政可诉性,只得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在赔偿诉讼中对此认定书提出质证。
    具体到伤残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伤亡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多以肢体物理功能区分,仅仅依靠律师分析是不可以此为据的,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
    整个赔偿程序较为繁琐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