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4年前吸毒被拘留了15天,请问现在拿自己的身份证开房还会被警察带走查吗?

2019-01-17 13:0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吸毒记录终生不会消除的。成功戒毒三年后,可以取消动态管控。

    2、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  取保候审贯穿于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因此,刑事拘留后不是说最快什么时候能取保候审,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一般情况下,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在这个期限就可以确定下来,但不管是否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一、不是“有吸毒史的拘留15天”,而是有吸毒行为的,可能会拘留15天。  
    二、吸毒行为的法律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拘留期间表现再好也是不能提前释放的。国家行政拘留没有“减刑”制度。《拘留所条件》第五章解除拘留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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