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为今年毕业所以涉及到一个签订三方协议的问题,三方协议是需要本人签字,公司盖章,学校盖章三个流程,现在我的协议在公司盖了章,我本人也签了字,学校也盖章了,学校收走了一份,但是剩下的协议都在我手里,也就是说公司的那份协议我没有给公司,协议中有规定违约金,我想请问合同算是生效吗?如果我想签另外一家公司需要交违约金吗?

2019-01-17 20:0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二)扩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按照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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