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承包鱼塘是否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如何办理?而且鱼塘发展状况良好,银行是否会对此评估作为审核贷款条件?

2019-01-17 23:3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
    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
    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 财产可以抵押

    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我国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 自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到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其中:①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②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④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以上是公积金贷款审核完多久放款。
  • 抵押物被征用、灭失或被毁损了该怎么办?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
    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地、强制性地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例如,国家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因此,抵押物被征用的,抵押人将得到补偿费,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况,补偿费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仍然存在于抵押物的补偿费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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