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首付分期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交了一半首付。还差一半首付没交。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房。请问可以退吗。如果可以违约金是多少

2019-01-18 08:0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
    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
    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
    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 已交了首付怎样退房,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退房要支付退房违约金吗  《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你现在的处境符合这种情况,你可以通知对方,告知不能履行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免除部分和全部的责任。  
    (一)付定金后不想再购房该房,要看合同上签订的赔付比例是多少。目前有2种情况:  
    1、属于挞定行为。定金不予退还。  
    2、按合同上违约金赔付比例来执行。这种方法较好。赔不了多少钱的。第一金额少、第二时间短。  
    (二)国家新政导致退房违约金问题这属于不可抗力的,你和开发商双方均无过错,因此根据《合同法》你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你与开发商的协议中特别约定了上述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更名给你相信的并且能够贷款的人(双方书面约定清楚,实际房屋属于你,你负责还钱,他负责过户给你),毕竟开发商是需要资金回笼的,你退房,他反而要往外掏钱。  
    2、申请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或私营企业贷款(如果你有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但是这种贷款期限一般是一年左右的短期贷款,不过国家的这次宏观调控房贷政策也是短期的政策手段,相信不会超过一年,到时你再申请按揭贷款就是了。
  • 一般不可以退。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1、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30%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2、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
    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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