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实业公司,旗下拥有一所国际学校(私立性质),学校是非企业法人。公司想以实业公司为主体发行中小企业债,来扩展国际学校的业务,未来偿债来源就是未来的稳定的学费。查询了相关法规制度,没有明确禁止,请问是否可行?

公司税务
2019-01-18 08: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风险评估是将定性和定量两类方法相结合,但在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具体操作中,很难运用到位。特别是规模小,管理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对其成本和技术水平的考量,现有的央企风险评估手段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如计算机模拟、失效模式等定量方法需要专业技术的支持,调查问卷的回复率无法预计,专家咨询的主观性大,成本较高等均应作为中小企业民间借贷风险评估方法选择的考虑因素。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 您好!如果公司是私营公司或合伙经营,且公司法人是股东之一,那么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与员工关系的,而此种法人与企业的关系在营业执照上已写的很明确。
    如果不是股东,那么法人与企业的关系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而不用劳动合同这种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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