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档案被单位丢失无法办理退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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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职工对基本养老金的数额有争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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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量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协助查找,或者由原保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公章3,以上的办理仅能证明相关经历,很难证明实际工作的工龄4,工作实务中,发生档案丢失且不找回情况时,在办理退休时,可以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视同缴纳年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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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需要提供职工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手册、个人申请、缴费明细表等材料。下面,办理退休的相关事宜。 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岁,男工人55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一、办理退休需要携带的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身份证、户口本;
3、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个人申请;
5、《退休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审核、账户记账明细表》
二、办理退休的程序:
1、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前退休需提前2个月),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申请报告,载明出生年月、工作简历、工种(岗位)履历,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
2、所在单位就申请人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工种(岗位)履历等情况进行7天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由区劳动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复审。
4、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表格及缴费记录进行审核,并核算基本养老金,核算完毕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和《退休养老证》。
6、社保经办机构自职工被批准退休的次月,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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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