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售假药被拘留了,现在是被抓到外地去了,现在差2天就够30天了,那边公安打电话说现在要取保候审,要交保证金10万元,才可以放人,要是没钱就要逮扑。这样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19-01-18 19:4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据:

    1、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 《刑诉》66,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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